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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教育引导。广泛开展教育活动,将廉政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使廉洁、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让每位员工增强抵制商业贿赂这个“毒瘤”的免疫力,自觉杜绝“拉下水”的送礼行贿和收受贿赂的行为,做到“不害人,也不被人所害”。
二是合同约束。在工程建设等经营活动中签订“廉政合同”,保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不
发生向建设(采购)单位或个人送礼行贿的情况,实现“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三是设置廉政“门槛”。实行市场廉政准入、清出制度。对进入工程建设以及公司采购市场的施工企业和供应商建立廉洁经营档案,企业、供应商如有行贿记录或在进入公司建设和采购市场后有行贿行为的,立即清理出场。
四是严明纪律。对党员干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行贿送礼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在单位行贿中负有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样追究党政纪责任。
五是“阳光操作”。深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管理行为,凡应公开的经营活动和财务开支必须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选择施工单位和购买大宗建筑材料,必须公开招投标,严禁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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