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1、商业贿赂与职务犯罪的联系
商业贿赂从性质上说是违法行为,严重到触犯刑律程度时,就构成商业贿赂犯罪。当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时,它同时构成职务犯罪当中的贿赂犯罪,是贿赂犯罪的重要表现形式。因此,商业贿赂与职务犯罪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范畴。
2、商业贿赂与职务犯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商业贿赂的主体是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一般是经营者,还包括对商品购销有直接影响的第三人;
职务犯罪中的贿赂犯罪或以贿赂犯罪论的主体,自然人要求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单位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贿赂的范围和客观表现不同
商业贿赂的范围是财物或其他手段,一般不要求利用职务的便利;
职务犯罪中以贿赂犯罪论的贿赂范围刑法规定仅限于财物。
(3)监督执法的主体不同
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由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依主体不同由公安或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4)法律责任不同
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行政处罚;违犯党纪政纪的,同时还应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