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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公开评议和组织考核四种形式进行,做到评议结合、结果公开、务求实效。
(一)问卷调查:通过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填写“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表中的总体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80~100分的为满意,60~79分的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的为不满意。同时,可填写具体问题和建议(见附件)。
(二)实地检查:不定期组织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政风行风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和限期整改时间。
(三)公开评议:校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问卷调查和实地检查中所反映出的问题,经过归纳梳理后,召开有被评议校区、科室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由领导小组就被评议校区、科室政风行风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评议。
(四)组织考核:由校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对被评议的校区、科室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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